1.項目地理位置、交通、周邊環境:本項目擬建廠址位于蘭州鋁業有限公司內,蘭州鋁業有限公司位于蘭州市紅古區平安鎮崗子村,南鄰109國道,北距蘭海(蘭州-海石灣)高速公路約800m,黃河支流湟水河從場地南側(距擬建場地約1000m)自西北向東南流過。 本項目為改造項目,改造在原有廠房內部進行,不存在項目廠址選擇情況。 2.行政管轄:紅古區應急管理局。 3.評價目的:1)該項目進行安全評價的首要目的,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02〕70號發布,主席令〔2009〕18號、主席令〔2014〕13號、主席令〔2021〕88號修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0〕36號發布,安監總局令〔2015〕77號、應急部公告〔2018〕12號修正)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要求,實現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2)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綜合運用國內外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評價該項目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工藝、生產過程及公用工程,對其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險等級與可接受程度,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評估該項目發生危險、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判斷其是否可被接受,提出安全對策措施,以作為設計依據和參考,對項目的安全生產設施設計提出相關要求,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決策參考,達到本質安全要求。同時尋求最低事故率、最低職業危害、最少的事故損失和最優的投資效益。3)為投產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供參考。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安全評價工作經過、建設項目基本概況、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單元劃分及評價方法選擇、定性、定量評價、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與建設單位交換意見的情況、安全評價結論。 5.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魚刺圖分析法。 6.評價結論:評價組認為,蘭州鋁業有限公司蘭州鋁業鋁合金圓鑄錠生產線深井鑄造安全隱患綜合治理項目擬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可行的,從安全運行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從設計、施工、安裝、運行到驗收投產等環節對本報告提出的危險、有害因素、評價結果和安全對策措施予以高度重視,并將各項安全對策措施落到實處;切實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 7.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評審報告→報告修改→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網上公開→公司存檔→結束。 |